医院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docx
医院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确保医院放射源的安全管理,防止放射源的意外泄露和滥用,保护医务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及医院内部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放射源的安全管理是医院放射医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放射源的使用、存储、运输及废弃等环节。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放射源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放射科、核医学科、放射治疗科及相关辅助部门。所有参与放射源管理的人员均应遵循本制度。第三章管理规范第1节放射源的分类与管理1 .放射源分类:- 固体放射源:如钻-60、钠-137等。- 液体放射源:如碘-131、氟-18等。- 气体放射源:如氮-222等。2 .放射源管理责任:-每个使用放射源的部门应指定一名放射源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放射源的管理与使用。-医院放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第2节放射源的使用1 .所有使用放射源的医务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有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2 .使用放射源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放射源的安全使用。3 .使用放射源过程中,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工作区域的辐射剂量符合国家标准。1 .放射源应存放在专用的放射源储存室内,储存室须配备有效的辐射监测设备。2 .储存室的门应上锁,并仅限于经过授权的人员进入。3 .储存室内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辐射泄漏现象,并及时记录检查结果。4 4节放射源的运输1 .放射源的运输应遵循国家相关运输法规,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2 .运输放射源时,须使用专用的防护容器,并在外部标识清晰的放射性标志。3 .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全程陪护,并实时监测辐射剂量。第5节放射源的废弃1 .废弃放射源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2 .废弃放射源应交由具备资质的放射性废物处置机构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3 .医院应定期对废弃放射源的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和报告。第四章操作流程第1节放射源的申请与审批1 .使用放射源的部门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用途、数量及使用期限。2 .放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3 .审核通过后,应由负责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第2节放射源的使用登记1 .每次使用放射源前,相关人员应在放射源使用登记簿上详细记录使用情况。2 .登记内容包括:使用日期、使用人员、放射源种类、数量及使用目的。3 .使用结束后,须及时登记放射源的归还情况。第3节放射源的定期检查L所有放射源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存放状态、辐射监测数据及使用记录。4 .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放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5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第五章监督机制6 1节监督检查1 .医院放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放射源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2 .检查内容包括:放射源使用、存储、运输及废弃等环节的合规性。3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第2节反馈与改进1 .各部门应定期向放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反馈放射源管理中的问题与建议。2 .放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反馈信息进行整理分析,提出改进方案并实施。3 .本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法规变化进行定期评估与修订,确保其有效性与适用性。第六章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放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如需修订,应由医院放射安全管理委员会提出修订建议,经院领导批准后生效。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医院的放射源管理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为医务人员、患者及公众提供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所有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放射源的安全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