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专本科《法律文书》期末纸质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
-
资源ID:1349404
资源大小:18.45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14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专本科《法律文书》期末纸质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
2014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专本科法律文书期末纸质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目要求,请将其序号字母填写在答题纸上。错选、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L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结构的固定化;(2)用语的(八)。A成文化B.要素化C.通俗化口口语化2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制作的法律文书,可称为(B)。A强制措施文书B.侦查文书C.立案、破案文书D.侦查终结文书3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称为(C)。A,逮捕决定书B,执行逮捕通知书C批准逮捕决定书D.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4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正文部分包括三方面内容:事实和证据;(2)判决理由;(3)(D)oA.控判主张B上诉事项C.案件由来和审判经过D.判决主文5 .监狱起诉意见书中的当事人称为(八)。A.罪犯B,犯罪嫌疑人C.被告人D,犯罪分子6 .在法律活动中,凡以实录的性质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可被统称为(B)。A.文书B.笔录C.公文D.文件二.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4分,共12分)7 .以文书制作主体为划分标准,法律文书可分为哪几种?答:以文书制作主体为划分标准,法律文书可分为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以此类推还有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及监狱文书等。8 .刑事抗诉书正文部分包括哪几方面内容?答:刑事抗诉书正文部分包括抗诉机关认定的事实、情节、证据、审查意见、抗诉理由和法律根据,抗诉决定和法律根据。9 .什么是仲裁协议书?答:仲裁协议书是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三、写作主题(50分)10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杨三英是牛珍珠的婆婆,牛珍珠是杨三英的儿媳妇。2006年2月16日,杨三英到XX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牛珍珠犯有虐待罪,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杨三英控告牛珍珠犯罪的主要事实是:被告人牛珍珠自嫁到朱家与自诉人杨三英的儿子朱大明结婚以来,一直对杨三英不孝顺,近年来对杨三英的态度日趋恶劣,并发展到以种种手段虐待杨三英。2006年2月6日这一天,杨三英的儿子朱大明早上刚离家出差去上海,是与同事X×x一起去上海的,去上海是为村办工厂购买原材料的,就是买做皮鞋的牛皮和麻绳等原材料。朱大明走后,牛珍珠即命令杨三英打扫室内外卫生,而她自己却去别人家打麻将。因手气不好,打牌输了钱,牛珍珠中午回家便拿杨三英出气,借口打扫得不干净,对杨三英破口大骂。杨三英批评牛珍珠说:你骂人不对。牛珍珠说:你还敢顶嘴,看我怎么收拾你个老东西!于是,牛珍珠便顺手操起扫把乱打了杨三英七八下,接着又捡起一根约3尺长的小木棍,使劲打杨三英的头部,结果将杨三英打得头破血流,幸亏这时村长王XX、治保主任赵XX路过当事人家门口,上前制止了牛珍珠的暴力伤人行为,才使杨三英免遭更重的虐待。村长派人送杨三英到镇医院治疗。杨三英头部的伤口约4厘米,缝了8针。牛珍珠打杨三英并非这一次,头年(即2005年)就动手打了杨三英3次,其中较严重的是2005年11月11日这一次。这一天,朱大明外出有事,中午吃饭时牛珍珠命令杨三英吃剩饭,杨三英说剩饭是冷的,晚上热一下再吃,于是盛了一碗新煮的米饭吃。牛珍珠见杨三英不服从自己摆布,大为恼火,上前就打了杨三英两个耳光,还揪住杨三英的头发,把杨三英的头往墙上撞了两下,正巧邻居张XX大婶来借东西,见此情景,上前劝解,把牛珍珠拉开,才制止住了牛珍珠继续行凶。杨三英诉称,牛珍珠好吃懒做,爱好打麻将,杨三英批评她,于是就怀恨在心,虐待杨三英。近年来先是辱骂杨三英,在精神上折磨杨三英;后来在生活上虐待杨三英,让杨三英吃剩饭剩菜,甚至不让吃饱,鱼肉等菜藏起来不让杨三英吃;现在发展到用凶器殴打杨三英。杨三英认为,牛珍珠不仅从生活上、精神上虐待自己,而且连续数次动手殴打自己,其虐待行为情节恶劣,触犯了刑法第260条第1款的规定,已经构成了虐待罪,而且其手段凶狠,后果比较严重,应依法从严惩处。证据材料:(1)村长王XX、治保主任赵XX书写证明材料各一份,证明牛珍珠打破杨三英头部属实;(2)镇医院诊断书一份,证明杨三英头部被木棍打伤;(3)张XX大婶证明材料一份,证明2005年11月11日牛珍珠殴打杨三英。杨三英,女,73岁,X市XX县XX镇XX村村民,汉族。文盲。牛珍珠,女,37岁,XX市XX县XX镇XX村村民,汉族。小学四年文化。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自诉状自诉人:杨三英,女,73岁,汉族,文盲,XX市XX县XX镇XX村村民,住该村。被告人:牛珍珠,女,37岁,汉族,小学四年文化,XX市XX县XX镇Xx村村民,住该村。案由:虐待罪诉讼请求:L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牛珍珠虐待罪的刑事责任。11 .请求依法对被告人牛珍珠从严惩处。事实与理由:被告人牛珍珠自与我儿子朱大明结婚后,一直对我不孝顺,近年来态度愈发恶劣,变本加厉地对我进行虐待。2006年2月6日,我儿子朱大明一早出差去上海为村办工厂采购做皮鞋的牛皮、麻绳等原材料。他刚走,牛珍珠就命令我打扫室内外卫生,自己却跑去别人家打麻将。因输钱,中午回家后她就借打扫不干净为由对我破口大骂。我批评她骂人不对,她竟说你还敢顶嘴,看我怎么收拾你个老东西,随后操起扫把打我七八下,又捡起约3尺长小木棍使劲打我头部,致我头破血流。幸亏村长王XX、治保主任赵XX路过制止,我才免遭更重虐待。之后村长派人送我去镇医院治疗,我头部伤口约4厘米,缝了8针。其实,牛珍珠并非首次对我动手。2005年她就打了我3次,其中2005年11月11日那次较为严重。当天朱大明外出,中午吃饭时牛珍珠让我吃剩饭,我表示剩饭冷晚上热了再吃,便盛了新煮米饭。她见我不顺从,上前就扇我两耳光,还揪住我头发往墙上撞了两下。幸得邻居张XX大婶来借东西,上前劝解拉开她,才制止住她继续行凶。平日里,牛珍珠好吃懒做、爱打麻将,我批评她后,她便怀恨在心。先是辱骂我,在精神上折磨我;后来在生活上虐待我,让我吃剩饭剩菜,甚至不让吃饱,还把鱼肉等菜藏起来不让我吃;如今更是发展到用凶器殴打我。我认为,牛珍珠的虐待行为从生活、精神层面,发展到多次暴力殴打,情节恶劣,触犯了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已构成虐待罪,且手段凶狠,后果严重,应依法从严惩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L村长王XX、治保主任赵XX书写证明材料各一份,证明牛珍珠打破我头部属实。王XX住XX市XX县XX镇XX村,赵XX住XX市XX县XX镇XX村。2镇医院诊断书一份,证明我头部被木棍打伤。该诊断书由*X县XX镇医院出具。12 张XX大婶证明材料一份,证明2005年11月11日牛珍珠殴打我。张XX住XX市XX县XX镇XX村。此致XX县人民法院附:本自诉状副本一份自诉人:杨三英(签名)2006年2月16日四、写作辅题(20分)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裁定书。张(女,1949年5月1日生)与王X(男,1955年生)是邻居,同住XX市XX区XX村八组,二人均是农民。2013年1月初,张XX在北岭上分到大约六七分田地。张XX在田地里种上了麦子。过了1个月后,张XX去地里查看,发现这块地又被别人犁了。经过多方查问,查明是同村邻居王X所为。张XX认为王X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王X赔偿自己小麦500斤或者赔偿相应价款。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发现本案纠纷是基于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而产生的,依法应当先由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理,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因此,依法驳回了张XX的起诉。同时,案件受理费XX元,其他费用XXX元,共计XXX元,责令由张XX承担。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款第项规定,驳回起诉,适用裁定。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本案由许XX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张Xx、王XX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X月X日审理了本案,依法作出前述裁定,并交代了上诉事项。书记员为李XX。XX市XX区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裁定书(2013)X民初字第XX号原告:张XX,女,1949年5月1日出生,农民,住XX市XX区XX村八组。被告:王X,男,1955年出生,农民,住XX市XX区XX村八组。原告张XX与被告王X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X月X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张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王X赔偿自己小麦500斤或者赔偿相应价款。事实和理由:2013年1月初,张XX在北岭上分到大约六七分田地,种上麦子。1个月后查看,发现地被王X犁了,认为王X侵犯其合法权益。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纠纷是基于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而产生。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因此,本案依法应当先由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理,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款第(3)项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张XX的起诉。案件受理费XX元,其他费用XXX元,共计XXX元,由张XX承担。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许XX审判员:张XX审判员:王XX2013年X月X日书记员:李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