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车辆功能要求 第4部分: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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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功能要求 第4部分: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征.docx
ICS43.160T51备号DBll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1390.4XXXX代替DB11/T1390.42018环卫车辆功能要求第4部分: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FunctionrequirementsforsanitationvehiclePart4:Wastecookingoiltransportationvehicle(征求意见稿)XXXX-XX-XX实施XXXX-xx-xx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 一般要求25 技术要求26智能监控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l1/T1390分为以下部分: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粪便运输车辆;餐厨垃圾运输车辆;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 环卫车辆功能要求第1部分 环卫车辆功能要求第2部分 环卫车辆功能要求第3部分 环卫车辆功能要求第4部分本文件为DB11/T1390的第4部分。本文件代替DB11/T1390.42018环卫车辆功能要求第4部分: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本文件与DB11/T1390.4201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一般要求删除了基本参数增加了技术要求修改了监控要求(见第4章,2018版第4章);(2018版第5章);(见第5章);(见第6章,2018版第6章);删除了附录A(2018版附录A)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l1/T1390.42018o本次修订为首次修订。环卫车辆功能要求第4部分: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的一般要求、技术要求和智能监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的使用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3508聚乙烯吹塑容器GB/T37706-2019车用起重尾板安装与使用技术要求JT/T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80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107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讯协议QC/T53吸粪车QC/T4532019厢式运输车QC/T652吸污车QC/T6532000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QC/T699车用起重尾板QC/T936车厢可卸式垃圾车DBl1/T20182022餐厨垃圾运输车辆称重系统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餐厨废弃油脂wastecookingoiI餐饮服务过程中废弃的动植物油脂,包括经隔油池、油水分离器分离后产生和餐厨垃圾中分离出的油脂。3.2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wastecookingoiItransportvehicIe用于收集和转运餐厨废弃油脂的专用车辆。4一般要求4.1 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应有安全警示标志。4.2 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应在易见、取用方便的位置设置灭火器。4.3 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的涂装、标识应符合相关要求。5技术要求5.1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应为厢式车或罐式车。5. 2厢式车的厢体应密闭、无遗撒,车辆应符合QC/T4532019中4.15.24.15.9的规定。5.3 厢式车的厢体内壁应光滑无尖角、易于清洗,厢体表面应耐磨、耐腐蚀,厢体底部宜配有排污装置。5.4 厢式车应有放置专用作业工具和电子秤的存储空间,作业工具含清掏和现场清洗工具、废弃油脂收集桶小推车等。5.5 厢式车宜适用于装载容积为50L的圆柱或长方体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收集桶应同时配有安装式提手和端手式提手,收集桶满载拧紧桶盖横置于平地时应无泄漏,并符合GB/T13508的规定。50L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外形尺寸见表Io表150L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外形尺寸外形桶身高(mm)桶身边长/直径(mm)桶口直径(Inm)圆柱体580±20380+20210+20长方体580±20370+20210+205.6厢式车的厢体应具有餐厨废弃油脂收集桶的固定措施。5.6 7按照作业方式不同,厢式车分为起重尾板装卸收集桶方式作业的厢式车(以下简称“尾板厢式车”)和人工装卸收集桶方式作业的厢式车(以下简称“无尾板厢式车”)O5.8 尾板厢式车的起重尾板应能够放置不少于2个50L的废弃油脂收集桶,并留有1人站立位置,起重尾板的额定载荷应Z175kg,并符合QC/T699的规定。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尾板额定载荷与尾板总质量最大值间的对应关系应符合GB/T377062019中的表1的规定。5.9 尾板厢式车的起重尾板宜装有称重系统,单次称量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DB11/T20182022中表1的规定。5.10 无尾板厢式车的厢体宜有后门和侧门。5.11 罐式车的罐体应密闭、无遗撒,其中用于收集、转运作业罐式车的罐体应具有抽吸和排放功能,车辆应符合QC/T53或QC/T652的规定,用于预处理厂外运使用的罐式车应符合QC/T653-2000中的4、5.1和5.2的规定。5.12 根据实际作业需求,可选用车厢可卸式运输车辆,厢体应密闭、无遗撒,车辆应符合QC/T936的规定。5.13 除预处理厂外运使用的运输车辆外,其他运输车辆应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5.14 需进入地下车库作业的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车辆高度应满足地下车库的限高要求,满载状态下最大爬坡度应15%°5.15 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加装保温设施。5.16 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应与餐厨废弃油脂运输各环节相匹配,装卸方便、快捷。6智能监控6.1 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应优先安装北斗车载终端,车载终端应支持主要数据采集方式,并具有传输功能,车载终端应符合JT/T794和JT/T808的要求。6.2 车载终端应具备位置、车速、行驶路线、车辆启停状态、行驶方向、行驶里程监测,以及接收短信等功能。6.3 厢式车应安装车载监控摄像机,车载监控摄像机应具备视频监控和拍照功能,监控图像应能够完整覆盖车厢内区域。图像分辨率应N720P并具有夜视功能。监控数据应符合JT/T1078的要求。6.4 车载终端和车载监控摄像机的数据传输应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平台相匹配,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技术要求,监控数据应能实时更新和在线上传。6.5 车载终端和车载监控摄像机应能自动记录并保存运输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