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版《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检验管理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docx
-
资源ID:1339161
资源大小:13.30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5版《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检验管理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docx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检验管理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我公司食品添加剂检验流程,确保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检验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食品添加剂生产全过程的原料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留样管理及记录保存。第二章检验机构与人员第三条检验职责分工1 .质量部职责1.1 负责制定检验标准、操作规程及年度检验计划;1.2 配备专职检验员(至少3人),检验员需持有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证,每年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I。2 .设备管理2.1 检验仪器(如高效液相色谱仪、分析天平)需定期校准(每年1次),张贴校准状态标识(合格/准用/停用),建立检验设备台账。第三章检验分类与标准第四条原料检验1 .必检项目清单1.1 食品原料(如淀粉):(1)感官:色泽、气味、杂质(目视检查);(2)理化:水分(GB5009.3)、灰分(GB5009.4)、重金属(铅,GB5009.12);(3)微生物:菌落总数(GB4789.2)、大肠菌群(GB4789.3)o1.2 食品添加剂(如苯甲酸):(1)含量(如高效液相色谱法)、PH值、种(GB5009.11);(2)杂质:甲醇、甲苯等有机溶剂残留(气相色谱法)。第五条过程检验1 .中间产品检验1.1 反应液检验:(1)关键指标:反应转化率(如酯化反应三95%)、密度(±0.02gcm3);(2)检验频次:每批次反应完成后立即取样,2小时内出具结果。1.2 半成品(如干燥后的粉末):粒度(通过80目筛网的比例三90%)、水分(W5%)。第六条出厂检验1 .通过感官、理化、微生物检验类别,对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达标方可按照程序出厂,不达标品进行后续处理。2 .委托检验2.1 若企业无塑化剂检验能力,需委托CNAS资质实验室检验,委托协议需明确:(1)检验项目、方法、周期(通常7个工作日);(2)报告有效期(1年)及结果异议处理流程(如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四章留样管理第七条留样规则1 .留样量与期限1.1 每批成品留样量三500g,分2份保存:1份用于复检,1份用于追溯;1.2 留样期限:保质期后2年,无保质期产品保存5年。2 .留样观察2.1 每月对留样进行感官检查,记录色泽变化、结块情况等,发现异常(如受潮变色)需立即启动追溯程序,排查生产与仓储环节问题。第五章检验记录与报告第八条记录要求1 .原始记录内容1.1 包括样品信息(批号、取样时间)、检验项目、仪器编号、环境条件(如温度25+2,湿度50%±5%)、检验数据、计算公式、检验人及复核人签字。2 .报告签发2.1 出厂检验报告需经质量部经理审核,加盖检验专用章及骑缝章,一式三份(生产部、销售部、存档各一份)。第九条不合格处理1 .复检流程1.1 对检验不合格项目,需使用留样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按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条制度修订周期本制度每两年根据国家标准更新(如GB5009系列修订)及检验设备升级情况进行修订,由质量部负责组织评审。附件:出厂检验记录表序号检验日期产品批号产品名称检验项目验法检方验果检结检验人复核人报告编号留样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