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学院动物房管理与使用规定2025.docx
医药学院动物房管理与使用规定为保证学院动物房正常使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学院科研与教学工作的需求,特制订本规定。一、医药学院动物房立足于保障学院的相关教学、科研工作需求,为全体师生提供基本的动物饲养及实验场所。隶属于学院公共实验中心,由学院统筹规划,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维护。二、医药学院动物房优先满足医药学院师生使用。实施申请预约制,需提前3天以上向动物房管理人员提交医药学院动物房使用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三、管理人员1、认真审查使用人员填写的医药学院动物房使用申请表,按照提交申请的顺序及动物房空间,分配笼位,并对进入动物房的研究人员进行严格培训。2、根据动物种属、等级、日龄以及实验目的安排实验动物饲养笼位,分开饲养,防止交叉污染。3、在动物饲养期间必须保证动物房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工作日内,每日巡检动物房,对违犯规定者提出警告。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确保动物房的正常运转和使用。4、严格监督使用人员对动物房的使用,监督卫生保洁人员的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5、管理动物房钥匙,不得随便转交,借出时应有详细记录,钥匙持有者应对动物房的安全负责。6、维护动物房实验设备,出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7、定期检查新风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及时更换新风系统过滤网,确保动物房内的空气质量;每日至少2次检测并记录动物房内空气质量指数、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8、负责动物房使用收费,负责动物房日常实验用品的采购。四、保洁人员1、保洁人员要充分了解动物房的卫生要求原则。保持每天例行清理卫生,确保动物房内外清洁,饲养器具摆放整齐;保持地面、实验台及实验笼架的卫生干净,保证无死角。2、每日更换饮水,饮水瓶和瓶塞每日用刷子洗刷干净。注意饮水瓶嘴是否有气泡、不出水或漏水的现象。饲料要新鲜,若有霉变、结块或虫蛀的情况,不得继续使用。并确保饲料、饮用水、垫料等无污染。3、每日需检查动物健康状态,发现异常及死亡动物及时通知使用人员。4、及时清洗实验笼具,使用规定溶剂清洗消毒,并放置到指定位置。5、饲养间温度应控制在20-24,湿度在40%-70%,根据需要合理开关空调。每年夏季和冬季启用空调时,需清洗过滤网,防止细菌在室内传播。6、每月清洗一次空调过滤网,及时擦除空调上的灰尘。7、每周一次用0.5%的84消毒笼具及饮水瓶。8、根据安排处置实验动物尸体。五、使用人员1、使用人员需接受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使用资格。使用过程中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管理。2、使用人员必须提交医药学院动物房使用申请表,详细说明动物的种类、数量、使用时间与实验内容,经批准并分配笼位后方可购买动物,且必须从具有动物合格证的单位购买。3、如实、及时填写医药学院动物房锁匙使用记录表、医药学院动物房使用登记表。4、进入动物房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嬉戏,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污物。5、动物需在动物房管理人员指定位置饲养,实验人员在实验动物进入动物房前,应对实验动物饲养相关器皿进行清洁、消毒,并在鼠笼具上做好标记(饲养人、直接指导老师姓名、实验目的、实验起止日期、特殊要求等),不得随意移位或占用他人笼位。6、实验人员须保证鼠笼无异味,2-3天更换一次垫料,不得超量使用垫料。更换垫料应尽量避免扬尘,以免对实验动物的呼吸系统造成影响。7、为保证动物房的空气质量,每笼饲养动物数规定如下:小鼠W5只,大鼠W4只,豚鼠W2只,兔子Wl只。8、动物拿回实验室时必须更换新的鼠笼和垫料。9、动物饲养过程中,一旦出现可疑感染动物或患病动物,应及时上报动物房管理人员。并将动物进行隔离,实验用动物应停止实验观察或将其淘汰。10、动物房内外的饲养环境应保持清理干净,不得乱倒垫料与实验垃圾,不得将注射器、乳胶手套等混入动物垫料中。11、爱护动物,禁止动作粗暴。对实验动物的处理应遵从动物伦理规定。发现动物逃离,应及时追回,以免造成疾病传播。12、动物尸体不能与其它垃圾混装(尤其避免针头和手术器械等尖锐物),动物尸体装入塑料袋密封后暂存动物房冰柜中。13、所有人员在结束实验室工作之后,必须清理、带走自备的实验相关试剂、器材。实验垃圾放到实验垃圾桶中,注射器针头、玻璃碎片等利器放入利器盒中。交还动物房的钥匙及所属器物。14、严格执行水电安全管理制度,注意节约水电,做到人离关水关电。15、触犯上述条款者,按照医药学院动物房实验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罚。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具体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解释。医药学院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