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简易合同模板.docx
(6)承包人施工现场应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与保护器材,设立安全警告标志牌,并为施工现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承包人有责任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并按相关规定立即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由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承包人有责任维护发包人的社会形象,避免由于施工引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如噪音、粉尘、排污等)问题而造成对发包人的索赔。由于上述问题造成的索赔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9)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化、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按相关部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10)本工程要求封闭围挡施工,承包人应按照市政府及发包人关于施工围挡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设置连续、稳固的施工围挡,并定期维护和清洁;如本工程施工围挡与其他工程施工场地发生交叉或重叠,应服从发包人或者监理的统一协调;施工围挡图案按政府及业主要求张贴;(11)承包人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内外环境,防治扬尘、噪音、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排放,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对公众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害。承包人应确保因其活动产生的扬尘、气体排放、地面排水及排污标准,不超过国家或政府部门规定或要求。(1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依法文明施工,尽可能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13)其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o十二、工程计量与支付1、工程计量(1)按照本合同约定应计量的所有工程内容,均应以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进行计量;采用国标清单的计价方式。(2)工程量计量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应符合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习惯做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3)一切合格工程的计量,应由承包人提供符合国家精度要求的计量设备器具和条件,由承包人计算并报监理人审核确认。(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2、支付(1)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支付条件、支付时间、支付比例:2)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和扣回约定:(2)进度款1)进度款计价支付根据承包人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编制每期进度款验工计价报表。2)进度款按(月度或季度或工程完成节点等)支付。3)每期进度款支付金额=当期验工计价数据X0.85-扣留款项(含应扣回的预付款、罚款等)+奖金4)工程完工后,进度款累计支付至该工程合同价款的(90%)为止;(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编制竣工结算报告,经监理人审核后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咨询机构进行审核。竣工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或经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通过后。,支付至结算合同价格的97%o剩余价款待质保期满后视缺陷责任义务履行情况一次性支付。办理结算时,增值税额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已支付且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税额;剩余未支付且未开具发票部分,按结算时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税率确定税额。(4)质量保证金本工程合同价格的3%为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质量保修期满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要求将本合同剩余工程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申请后14天内予以确认和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付利息。十三、工程验收1、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前,承包人自检合格,并于48小时前通知监理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监理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承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通知验收,监理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验收或已验收合格但不在验收记录签字,视为监理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监理人、发包人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监理人有权对承包人已隐蔽的工程提出重新检验要求,承包人应予以配合,重新检验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重新检验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监理人应组织单位工程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监理人、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10天内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负责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因承包人的工程质量问题影响发包人地铁整体工程的进度,承包人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竣工验收,应从约定验收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发包人、承包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人于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3、竣工资料移交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的份数、内容、提交时间等约定为:o十四、不可抗力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天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并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2、发生不可抗力期间,合同双方的合同义务自动中止,待恢复后自动延长工期,双方均不承担因不可抗力引起的违约责任。3、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对于价款结算和争议处理的约定继续有效。十五、违约1、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进场条件、基础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准确,导致承包人无法按期完成工作的,承包人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承担的违约责任(应自行更换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设备或补足数量,因材料设备供应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发承包人损失的,应顺延工期和(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确定)。(4)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合同价款的,从应付价款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按(填写违约金计算方式,如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延期付款利息二当期应付款总额X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又延期支付天数)支付违约金。(5)发包人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具体违约情形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2、承包人违约(1)合同执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视为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检测人按项目经理100ooo元/人次、技术负责人50000元/人次、其他人员100o元/人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因承包人的原因,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实际损失X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发包人牵头定期组织对承包人的人员、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发包人的履约考核办法执行)。(4)承包人拖欠劳动者工资或劳务企业劳务费用的,经被拖欠人催付,承包人仍不予支付的,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按承包人拖欠或克扣农民工或劳务工工资的XX倍扣除承包人违约金)°(5)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该批材料总价的xx%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时,发包人有权继续向承包人追偿损失)°(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对承包人质量不合格的项目按其合同费用的xx%进行处罚,如承包人拒绝整改,承包人将支付质量不合格项目合同费用的XX倍的违约金)。(7)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承担的违约责任每(逾期竣工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XX万元)o(8)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承担的违约责任见(质量保修书约定)。(8)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存在挂靠行为或转包、分包情形的,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视违约的情况每次扣除承包人违约金人民币XX万元)。(9)承包人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承担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违约情形约定消除影响或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十六、通知函件1、与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批准、指示、确定、要求或承诺等来往函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当面送达或邮寄至合同文件标明的收件人地址;接收方无人签收或拒绝签收的,视为送达。2、合同双方的联系人及方式如下:(填写合同双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上述信息发生变动的,当事人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十七、奖罚与争议1、奖励发包人将(工程总价的2%或具体数值)作为本合同的奖励基金,按照发包人制定的履约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对承包人的人员、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2、争议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任一方可直接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八、其他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一份,双方各执一份;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正本、副本之间不一致时,以发包人持有的正本为准。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盖章,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合同成立后开始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时,本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变更协议,书面补充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九、补充条款(本页无正文)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日期:联系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日期:联系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合同签订地点深圳市XXX区附件: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