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桂林供电维管段关键岗位手机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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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桂林供电维管段关键岗位手机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帼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桂林供电维管段文件桂维安20177号段属各科室、车间:为规范我段供电系统主要岗位以及重点作业岗位在作业过程中手机(含电子设备,GSM-R手持终端除外)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桂林供电维管段关键岗位手机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将本细则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桂林供电维管段2017年2月23日抄报:公司安质部抄送:段领导,存档2017年2月23日印发桂林供电维管段综合办公室桂林供电维管段关键岗位手机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段供电系统主要岗位以及重点作业岗位在作业过程中手机(含电子设备,GSMT手持终端除外)的使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和行车信息及时传递,防止职工在作业中随意使用手机危及生产运输安全。根据南宁铁路局关键工种(岗位)手机管理办法(宁铁办安201714号)对关键工种(岗位)手机集中管理、集中存放的要求,结合我段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段接触网、电力、变配电专业运行及检修人员,接触网作业车司机,汽车驾驶员,生产调度员,登乘、驻站、应急值守人员,驻所联络员。第二章手机管理要求第三条段调度负责牵头建立、更新主要岗位人员手机号码信息表,职工手机号码变更时,段各部门、各车间必须报告段调度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第四条接触网、电力、变配电专业运行及检修人员,接触网作业车司机,汽车驾驶员,生产调度员,登乘、驻站、应急值守人员,驻所联络员,在工作时间内,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手机或电子产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第五条车间值班员、变电所值班员在当班期间手机须放置在值班室办公桌右上角,并确保随时接听。严禁使用手机做与工作中无关的事。第六条接触网作业车司乘人员在车间值班期间,手机不得关机,必须在车间内待班,随时做好应急出动准备;司乘人员自上车至入库整备完成前,要将手机集中存放在轨道车的存放箱。第七条汽车驾驶员严禁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接听或拨打电话,行驶中需将手机设置为静音,并固定存放在汽车中控下方资料盒或波箱上方。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时,驾驶员靠边停车,确认安全后方可接听。第八条以下作业禁止携带手机:接触网工、电力线路工在上网、上杆高空作业;变配电作业人员在设备维护、检修及试验作业。作业前需将手机放置在指定位置(汽车作业时放置在汽车物品盒内,轨道车作业时放置在轨道车存放箱内)集中管理至作业结束。如有应急情况,拨打调度电话:0773-2162553o第九条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在作业期间禁止使用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应严格按要求使用规定通信设备(手持终端机、对讲机)进行联系,特殊情况急需使用手机时,需向工作领导人汇报,同意后方可使用手机,但不得接听或拨打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话。第十条变配电运行及检修人员在停送电、执行及撤除安全措施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手机。第十一条接触网工作领导人、作业组安全员、作业组负责人、区间联络员;电力工作执行人、工作许可人、作业监护人;巡视、登乘、检测人员;变配电工作领导人;远动检修调试人员;跟班管理人员,可携带手机并保持开机,但不得使用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第十二条登乘动车人员在登乘期间,必须服从动车乘务员管理,遇设备质量问题或异常情况需汇报时,必须使用手持终端机(对讲机)进行汇报,临时登乘人员没有手持终端机(对讲机)的,必须向段调度汇报备案,且不得使用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第十三条在工作时间内,遇非正常行车、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技术作业有要求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手机的,仅能接打作业组成员间、作业组与局调度所或段生产调度等工作电话第十四条值班调度员接班后,个人手机统一集中存放到指定地点,工作中不得擅自使用私人手机,特殊情况急需使用私人手机时,需向安全调度科科长说明情况后,方可使用。第三章考核第十五条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四条,按三类违章考核100元;违反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按按二类违章考核200元;违反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按一类违章处理考核300元。第十六条各部门及车间要加大对职工班中手机使用管理情况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考核整改。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桂林供电维管段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桂维劳20154号)执行。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段安全调度科负责解释,自2017年2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