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光储充电模式收益测算.docx
加油站光储充电模式收益测算加油站采用“光储充电”模式的收益测算,这种模式结合了光伏发电、储能和电动汽车充电功能,形成了一个多元互补的能源发电微电网系统。一、示例数据装机容量:100kWp峰值小时数:1050小时/年(假设为中等光照地区)光伏系统综合效率:80%光伏系统衰减率:1%(假设第一年衰减1%,之后每年衰减0.5%)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比例:70%当地工商用电电价:0.8元/度上网电价:0.4161元/度电动汽车充电电价:L2元/度(假设)电动汽车充电站利用率:30%(假设)储能系统容量:20kWh储能系统放电效率:90%二、收益测算发电量计算:发电量=装机容量义峰值小时数义光伏系统综合效率X(I-光伏系统衰减率)第一年发电量=100kWPX1050小时×80%×(l-l%)=83,760度自发自用电量计算:自发自用电量=发电量X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比例第一年自发自用电量=83,760度×70%=58,632度自发自用节省的电费收入:节省的电费收入=自发自用电量X当地工商用电电价第一年节省的电费收入=58,632度义0.8元/度=46,905.6元余电上网电量计算:余电上网电量=发电量X(I-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比例)-储能系统充电量第一年余电上网电量=83,760度×30%-20kWh=25,028度余电上网收入:余电上网电量收入二余电上网电量X上网电价第一年余电上网收入=25,028度X0.4161元/度=IOMO8.98元电动汽车充电站收入:假设每天平均充电量为500度(考虑到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利用率)每天充电收入=500度×1.2元/度=600元第一年充电收入二600元/天*365天=219,000元储能系统放电收入:假设储能系统每天放电20kWh用于高峰期充电站供电每天储能放电收入二2OkWh义1.2元/度×90%=21.6元第一年储能放电收入=21.6元/天义365天=7,884元年总收益:总收益二节省的电费收入十余电上网收入+电动汽车充电站收入+储能系统放电收入第一年总收益=46,905.6元+10,408.98元+219,000元+7,884元=284,198.58元三、投资成本估算建设成本:假设100kWP光伏电站的建设成本为400,000元,加上20kWh储能系统的成本为50,000元,以及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成本为100,000元,总计550,000元。四、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收期=建设成本÷年总收益投资回收期=550,000元÷284,198.58元-1.93年五、结论根据以上参数,100kWp的光伏电站采用“光储充电”模式,第一年的总收益约为284,198.58元。投资回收期约为L93年。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数值是基于假设条件得出的,实际收益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成本变化、政策调整、电价波动、充电站利用率等。上述计算中未计入人工及运营维护成本、税费等因素,实际情况下还要考虑这些因素对收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