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入住潜在风险告知书1-3-5.docx
养老机构入住潜在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入住老人及监护人(合同丙方):在这温馨的时刻,我们衷心地欢迎入住老人踏入本养老机构,同时,也诚挚地期望在未来的相处时光里,凭借大家的积极支持与密切配合,我们能够为入住老人呈上令人满意的优质服务!随着岁月的流转,入住老人在入住本机构后,因年龄的持续攀升,身体各脏器组织以及各项生理机能渐趋衰退,对疾病的抵御能力有所弱化,罹患各类疾病的风险相应增加。且老年疾病往往具有突发性强、变化多端、症状表现不典型以及易于引发后遗症等显著特征。对此,本机构定会全力以赴,对每一位入住老人给予悉心周到的服务照料。然而,在入住期间,鉴于老人身体内在因素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诸如疾病的突然变化、急性发作或意外事故等状况仍有可能发生。在此,我们殷切期望监护人(合同丙方)能够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包容。一旦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将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丙方,并及时协助转送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与治疗,同时积极妥善地处理相关后续事宜。鉴于入住老人身体状况存在诸多潜在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相应后果,对于以下(但不限于)因老人潜在风险所导致的伤害情形,本机构将不承担法律责任:心、脑血管疾病突发,甚至可能导致“猝死”的极端情况。因身体内在机能变化致使肢体乏力,进而极易引发跌倒,造成“骨折”或其他意外损伤。对于体弱多病且长期卧床的入住老人,可能会出现诸如肺部感染、褥疮、尿路感染等一系列并发症。在第三方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非因甲方护理人员过错而产生的误服药品所造成的伤害。由于入住老人违反养老机构管理制度及日常生活规范,从而引发的走失、争吵、打架、性骚扰等不良事件所导致的伤害。在养老机构下达护理转级通知书后,若乙丙方决定不转级而由此引发的身体伤害。因身心疾病,如老年痴呆症等致使入住老人行为失控,进而出现自伤、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等危险行为。入住老人的亲属、子女务必如实告知老人的真实病史、生活嗜好、不良习惯等关键信息。若存在隐瞒情形且在入住后被发现且情节严重者,本机构将要求托养人即刻接回老人原居住地,并终止协议。因隐瞒病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托养人自行承担。同时,特作如下说明:为切实维护入住老人本人及其他入住老人的合法权益与安全福祉,本机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入住老人实施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望予以理解与积极配合。入住老人在机构入住期间,一旦出现病情变化、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时,机构方将在第一时间迅速通知监护人(合同丙方)。监护人(合同丙方)应全权负责选择合适的就医机构,并及时拨打120救护中心求救电话,将老人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且需尽快赶到现场。养老机构将全力配合监护人(合同丙方)开展救助工作。需明确的是,紧急救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入住老人或监护人(合同丙方)自行承担,本机构不另行派遣人员进行护理。为增强入住老人在意外情况下的保障力度,入住老人应自行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鉴于老人入住本机构后可能面临的各种状况,特此提前向入住老人及监护人(合同丙方)予以详尽告知,衷心感谢你们的理解与支持!本告知单一式两份,监护人(合同丙方)与机构方各留存一份。本入住潜在风险告知书与养老机构入住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愿意托付XX养老机构照顾入住老人!入住老人监护人(合同丙方)签字:签名者与入住老人的关系:监护人(合同丙方)按手印: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