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壹文秘!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第壹文秘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壹文秘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4修正).docx

    • 资源ID:1321753       资源大小:30.69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4修正).docx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4修正)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1997年9月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公布,根据2004年6月28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In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15年12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和2024年12月2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交付使用前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以及按规定列入工程造价的建设期贷款利息等。其在不同阶段具体体现为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决算。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用科学的方法,遵循价值规律,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保护投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以下简称市工程造价站),具体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发改、财政、交通、水利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第二章计价依据的制定与管理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本市内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实施统一管理。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包括: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标准)、劳动定额、工期定额、材料、设备预算价格、工程直接费价格指数、材料价格指数和造价指数。第六条适用本市工程计价的估算(概算)指标、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费用标准、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及工程直接费价格指数,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及时组织编制、修订,并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第七条市工程造价站应每月及时公布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季度和半年的材料价格、人工费、机械费指数及造价指数,实行工程计价动态管理。第八条市工程造价站应及时做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预算定额项目补充、测算、发布工作。市工程造价站对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定额测定,及时发布定额补充项目。鼓励开发、应用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计价软件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第三章造价的编制与审核第九条投资估算应根据建设规模、标准、主要设备选型,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标准)编制,并综合编制期至竣工期的价格、利率、风险等动态因素,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第十条设计预算应根据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复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在优化设计的基础上,依照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标准)及有关规定,并综合市场材料差价、价格指数和必要风险系数等动态因素编制。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计划限额进行设计,控制造价。施工图预算应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前款规定的办法进行编制,作为建设单位拨付进度款和施工单位备料、用工的依据。第十一条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应当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得上浮或者下调。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当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合同有约定,从其约定),以合同造价为依据,并根据工程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因素,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实际情况,依照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并提供完整的相关结算资料,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应在收到工程结算文件之日起,大中型工程60日、小型工程30日内作出审核结论。大中型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办理完竣工决算,其他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办理完竣工决算。第十三条市工程造价站应加强对概算、预算、决算编制和审核的管理。属财政性投融资建设工程的预算、决算审核工作,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编制和审核概算、预算、决算等文件时弄虚作假,随意压价、抬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第十四条建设、设计、施工、咨询中介机构等单位对执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发生异议时,可报请市工程造价站对争议的事项进行解释、调解、裁定。第十五条从事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的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并在资格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第四章中介服务第十六条鼓励依法成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业务。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造价咨询活动,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可以接受委托,承担下列业务:(一)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二)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三)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的编制或审核;(四)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五)接受有关部门委托的造价审核业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同时接受同一咨询文件的编制和审核业务。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委托方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得转让所接受的中介服务业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业务。第五章罚则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竣工决算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等文件时弄虚作假或随意压价、抬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第二十二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工程造价站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造价站人员遵纪守法、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第二十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对相应专业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注:本文格式遵循全国人大法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电子文件格式规范(试行)标准。©北大法宝:(WWW)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欢迎查看所有产品和服务。法宝快讯:如何快速找到您需要的检索结果?法宝V6有何新特色?扫描二维码阅读原文原文链接:https:WWW.pkulaw.Com/Iar9fe32d4f332d58546fbc4e1630b582Ibbdfb.html

    注意事项

    本文(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4修正).docx)为本站会员(p**)主动上传,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