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医药大学货物与服务验收管理办法(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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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医药大学货物与服务验收管理办法(2024年).docx
XX中医药大学货物与服务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货物与服务采购质量,切实加强和规范学校货物与服务的验收工作,依据政府采购法XX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X中医药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购部门和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货物与服务验收工作的主体。货物与服务验收工作坚持“两级管理、用户为主、多方合作、权责明确''的原则,货物与服务的使用和管理单位应共同维护学校利益,认真履行验收手续,切实把好货物与服务质量关。第二章验收依据和方式第三条验收依据为货物与服务验收申请、合同书(含技术协议)等,进口仪器设备还须包括海关的报关单据、免税证明等。第四条验收方式分为申购部门验收和学校验收两种。第五条申购部门验收: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下的货物与服务由申购部门自行组织验收;合同金额2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货物与服务由申购部门组织验收,归口管理部门参与验收并审核。笫六条学校验收:由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验收工作小组由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校工会、申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等部门人员和设备使用人代表组成,适用于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与服务。含单台件(套)价格在10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邀请不少于3名单数相关专业的校外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第三章验收前准备第七条货物与服务合同履行前,申购部门须提供安装调试、测试和使用所需的各项条件(如场地、环境、安全条件及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及实验用样品、材料等)。第八条申购部门和供应商须共同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完成货物安装调试、试用及人员培训等(须提供现场照片等相关材料)。第九条货物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由供应商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申购部门应安排货物保管使用人和部门资产管理员参与。具体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合同条款、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货物安装和调试(包括功能调试、技术指标调试等)。(二)申购部门和供应商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对货物各项功能及技术指标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和试用,检查货物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并做好原始测试数据记录。(三)货物保管使用人应参加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服务,要求能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及维护保养。(四)根据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等情况,用户如实填写仪器设备安装调试报告。(五)申购部门必须对货物(含计算机软件)进行必要的运行试用。第十条服务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标准,并做好考核登记工作。第十一条合同内容的变更管理。合同履行时,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实际供货与合同不一致情况。若确因某型号出现厂家停产或升级等原因的变更,需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申购部门按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一)合同内容变更涉及金额5万元以下或涉及金额5万元(含)以上但未达合同金额10%,由归口管理部门、申购部门、审计处、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主要负责人共同会签审批。(二)合同内容变更涉及金额5万元(含)以上且达合同金额10%以上,由申购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审议变更事宜,并将专家论证结论连同变更原因等情况的书面说明材料加盖公章后报资产管理处审核,再提交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专家论证会必须邀请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处、审计处、招标采购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存在合同内容变更的采购项目,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后才可组织验收。第四章验收内容及要求第十二条货物类项目验收内容包含开箱验收、技术性能验收及合同履约验收等,服务类项目验收内容主要为服务质量验收。第十三条开箱验收。由申购部门资产管理员、货物保管使用人、供应商代表及资产管理处相关代表共同参与。具体要求如下:(一)外包装检查。货到后,上述人员应认真检查货物的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变形、碰撞创伤、雨水浸湿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二)外观检查。检查合同货物及其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等,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暂缓收货。(三)数量规格型号检查。以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逐件清点核实,检查主机和附件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产地和数量;如装箱单与合同不一致的应暂缓收货。(四)随机资料检查。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说明书、操作规程、维修手册、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保修单、光盘、配件等技术文件和配套资料。(五)由厂商负责安装调试的货物,应由厂商技术人员负责开箱,厂商人员不在场或未经厂商人员同意均不得开箱。(六)开箱验收过程中,货物保管使用人应认真负责,严格核对,做好现场记录,如实签署证明性文件;如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应拍照留据,并通知供应商依照合同内容进行退换货处理。(七)开箱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后续的验收工作。(八)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相应验收。第十四条技术性能验收。由申购部门负责,主要对货物的质量、技术性能等方面进行验收。具体要求如下:(一)货物安装完毕,项目负责人及货物保管使用人应要求厂家技术工程师或在其指导下按标书及合同要求,全方位、多角度在安全范围内不间断、满负荷运行一段时间,对货物各项功能及指标进行全面试用、检查和测试,要重点做好关键性技术参数与性能的逐项检查和测试。(二)认真做好试运行情况的记录。(三)合同约定需进行第三方检测的,由资产管理处在货物试运行期内邀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四)服务类项目可不进行技术性能验收。第十五条合同履约验收。由申购部门组织验收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代表参加,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具体要求如下:(一)在验收活动前,供应商应准备好证明设备运行良好的测试必备材料,申购部门做好其它与验收相关的准备工作。(二)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科研用仪器设备,申购单位提供仪器设备已经登记录入学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凭证;单价50万元(含)以上还需提供已经登记录入XX省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凭证。(三)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第十六条属于特种设备及含有特种设备配件的仪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技术安全验收。第五章验收程序第十七条货物类采购项目申购部门验收程序:(一)货物到货后,完成开箱验收;(二)在完成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规定期限的试运行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申购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需提供以下验收材料:1 .验收申请;2 .开箱验收登记表及技术参数测试记录表;3 .合同书原件(含技术协议)。(三)申购部门对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审核无误后,负责成立验收工作小组(货物保管使用人、申购部门代表、经费所在部门代表等)对货物进行验收,主要完成货物部件、资料、培训情况核查及全部技术指标参数核实等工作;(四)完成验收后,由申购部门填写货物类采购项目申购部门验收报告,验收工作小组成员对验收意见及结论签字确认,申购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第十八条服务类项目申购部门验收程序:(一)在服务期满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申购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需提供以下验收材料:1 .验收申请;2 .服务方案;3 .服务考核登记表;4.合同书原件(含技术协议)。(二)申购部门对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审核无误后,负责成立验收工作小组(服务项目负责人、申购部门代表、归口管理部门代表等)对服务项目进行验收,主要完成服务考核登记、培训情况核查等工作;(三)完成验收后,由申购部门须填写服务类采购项目申购部门验收报告,验收工作小组成员对验收意见及结论签字确认,申购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第十九条学校验收程序:(一)申购部门组织预验收,预验收程序参照申购部门验收程序执行。(二)申购部门应在充分做好预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向资产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L货物类项目须提供以下验收材料:验收申请;开箱验收登记表及技术参数测试记录表;合同书原件(含技术协议);2.服务类项目须提供以下验收材料:验收申请;服务方案;服务考核登记表;合同书原件(含技术协议)。(三)资产管理处对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审核无误后,负责成立验收工作小组(申购部门、经费所在部门、校工会、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代表),拟定验收时间。(四)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验收评审工作,验收评审工作主要包括:1 .申购部门汇报:PPT汇报介绍货物到货、安装、调试、运行、预验收情况及技术指标参数是否满足合同技术参数要求等;2 .验收工作小组查验验收材料及询问货物使用情况;3 .验收工作小组现场考察仪器设备运行状况;4 .验收工作小组形成验收意见及结论,验收工作小组成员须在货物类采购项目学校验收报告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学校验收报告签字确认,供应商针对验收意见及结论签字确认。第二十条含单台件(套)价格在100万元(含)以上货物或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邀请不少于3名单数相关专业的校外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验收。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必须全面配合验收工作,全程参与验收过程,且不得干扰验收小组正常工作。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申购部门须对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在货物与服务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损害国家、学校利益等行为。第二十三条验收合格的货物,由申购部门资产管理员按照学校规定办理资产登记手续。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不予办理资产登记手续。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