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改建用地控制指标.docx
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清单服务区内设施备注车辆服务设施停车场考虑客车、大货车停车分离大型车加油区考虑汽、柴油加油区分禺中小车加油区加油站房加油站设施储油库区车辆加气站加气站设施储气库区车辆充电桩露天设施车辆换电站独立房屋车辆修理站车行通道人员服务设施餐厅综合楼厕所母婴室第三卫生间医疗救助室司机之家司乘人员休息房开水间室内休息区商品便利店行人广场位于综合楼前后,包括室外休息区人行通道管理设施监控室综合楼通信设备房管理办公用房员工宿舍警务室附属设施垃圾分类设施独立房屋污水处理设施泵房等辅助用房间隔及边角地应急设施应急救援场地露天场地备注:带为服务区内必备设施,其余设施为可选设施。附件2高速公路服务区改建用地控制指标基本规定与条文说明基本规定1 .高速公路服务区改建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本指标)主要适用于国家和省级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建设。2 .本指标根据服务功能及用地规模将改建服务区分为三类:I类服务区:为路网区域中心服务区,设置在路网发达、交通量特大区域中心附近位置,能提供丰富、高水平服务功能,适应路段交通量80000PCU/d以上,其设施占地面积按附表中I级面积值控制,与周边同类服务区的里程间隔应为200500公里。II类服务区:为高速公路干线服务区,设置在高速公路交通量较大路段和连接重要旅游景点及特色资源的交通便捷地点等位置,能提供较丰富、较高水平服务功能,适应路段交通量50000PCU/d以上,其设施占地面积按附表中H级面积值控制,与所在主线上的同类服务区的里程间隔为100200公里。IU类服务区:为高速公路普通服务区,设置在高速公路交通量一般情况路段,以及作为I、II类服务区之间的加密服务区,能提供必需、必备服务功能,适应路段交通量为3500050000pcud,其设施占地面积按附表中III级面积值控制,与周边服务区的平均间距不短于50公里。3 .本指标用地规模是与公路交通运行密切相关的、人车必需、安全环保应急管理必备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含旅馆、娱乐、康体等商业服务设施以及物流仓储设施。4 .一般条件下(即服务区所在路段主线在通常交通量、大型车比例和车辆驶入率情况下)高速公路服务区改建用地指标按照按表1基准值取值。基准值中包含停车场、餐厅、厕所、综合楼行人广场及附表1中所列必备设施的占地面积。表1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指标基准值(h11r处)服务区类型主线交通量Q基准值主要编制条件参数I类12000012.5830j=25%,j=1.1.%10000012.0677j=25%,j=12%8000011.1043j=25%,j=13%11类11000011.1728j=25%,j=12%9000010.6900j=25%,j=13%700009.1841j=25%,j=13%500008.0224j=25%,j=14%III类500007.1621j=25%,j=14%350006.3370j=25%,j=15%注:1.主线交通量Q的单位为pcud(下同),改建服务区可采用所在路段主线的第10-15年预测交通量;j-基准值大型车比例;j-基准值车辆驶入率(下同)。2.按服务区类型和Q值查取基准值,当实际Q值不等于表中所列值时,可进行内插。5.当实际建设的服务区所在路段的主线交通量、大型车比例和车辆驶入率与基准值的编制条件不同时,其用地指标按表2和表3中的系数进行调整。调整指标二基准值X调整系数ax调整系数b表2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指标大型车比例调整系数a服务区类型主要编制条件参数大型车比例8%15%内35%45%I类Q=150000,j=25%0.920.9611.061.11Q=120000,j=25%0.910.9611.051.09Q=100000,j=25%0.910.9511.051.08Q=80000,j=25%0.930.9611.061.1011类Q=140000,j=25%0.880.9311.061.11Q=I1.OOOO,j=25%0.900.9611.081.13Q=90000,j=25%0.880.9311.041.09Q=70000,j=25%0.930.9611.061.11Q=50000,j=25%0.940.9711.041.08III类Q=70000,j=25%0.950.9711.061.10Q=50000,j=25%0.930.9611.041.07Q=35000,j=25%0.940.9711.061.10注:1.当实际值不等于表中所列值时,可进行内插;实际Q值不等于表中所列值时,可按与Q值接近的上下限值分别查取调整系数a1.、a2,然后再内插计算a值。2.当I、II、11I类服务区的Q值分别为150000、140000>70000pcud时,其用地指标基准值对应分别为13.9310、12.29728.2864hrtf/处(下同)。表3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指标车辆驶入率调整系数b服务区类型主要编制条件参数服务区车辆驶入率5%10%j20%25%30%35%I类Q=150000,j=1.1.%0.700.9611.411.581.711.81Q=120000,j=1.1.%0.700.9611.371.561.711.84Q=100000,j=12%0.670.9111.291.461.621.76Q=80000,j=13%0.670.9011.231.401.551.6911类q=140000,j=1.1.%0.650.9411.391.591.751.88Q=I1.OOOO,j=12%0.650.9211.321.511.681.84Q=90000,j=13%0.620.8511.241.401.561.71Q=70000,j=13%0.670.8811.271.431.571.73Q=50000,j=14%0.690.8711.211.371.511.6311I类Q=70000,j=14%0.620.8711.241.401.561.71Q=50000,j=14%0.640.8411.181.341.481.62Q=35000,j=15%0.670.8411.181.291.431.57注:1.车辆驶入率是主线交通量中驶入服务区的车辆数比例,是各车型“综合驶入率”,具体计算方法见条文说明。2.当实际值不等于表中所列值时,可进行内插;实际Q值不等于表中所列值时,可按与Q值接近的上下限值分别查取调整系数b1.、b2,然后再内插计算b值。6 .各类高速公路服务区中的车辆加气站、储气库、车辆换电站、修理站、母婴室、第三卫生间、医疗救助室、司机之家、司乘人员休息房、警务室等设施,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设置,说明选定设施的必要性,其占地面积按表2中所列与服务区分类对应的分级面积取值,增加到服务区用地指标中。服务区车辆修理站的设置应结合服务区周边的车辆修理社会资源综合论证,慎重确定。7 .当服务区内需设置车辆充电桩设施时,充电桩占地面积按如下公式计算,并另增加到服务区用地指标中:充电桩占地面积二充电桩数X单个充电桩面积单个充电桩面积按3Itf/个计。8 .改建服务区的新增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经审批的用地指标面积与原有用地面积之差。9 .服务区内应避免布置非必要、非功能需要的绿地、空地和景观设施,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服务区平面布置应因地制宜进行多方案研究比选。附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占地面积分级表附表1高速公路服务区必备设施占地面积分级表(疔/处)序号服务区内设施分级占地面积值设施位置I级11级III级1车辆服务设施大型车加油区1272898898加油站区2中小车加油区130710157223加油站房4884203004储油库区114811487845人员服务设施开水间302315综合楼6室内休息区2250187510007商品便利店2500200015008管理设施监控室2001581209通信设备房1251007510管理办公用房89471449311员工宿舍66653348312附属设施垃圾分类设施336240160独立房屋13污水处理设施56046833614泵房等辅助用房72060048015应急设施应急救援场地32001800800露天场地合计15696119908165注:必备设施占地面积已计入各类服务区用地指标基准值中,不另行增加。附表2高速公路服务区可选设施占地面积分级表(Itf/处)序号服务区内设施分级占地面积值设施位置I级11级III级1车辆服务设施加气站722430430加油(气)站区2储气库区7427424773车辆换电站420360270独立房屋4车辆修理站5603903125人员服务设施母婴室504030综合楼6第三卫生间7563407医疗救助室7563408司机之家113100509司乘人员休息房31325025010管理设施警务室140123105合计320925602004注:1.可选设施经选择确定设置后,其面积另增加到服务区用地指标中。2.I、II、HI级面积值分别对应用于I、II、11I类服务区。条文说明1 .本条说明本指标的适用范围。本指标主要适用于国家级、省级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改造建设,新建服务区按现行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中的规定执行。2 .本条阐明本次制定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分类和设置条件。本指标结合功能定位和用地规模对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分类。主要目的是适应高速公路服务区实际发展需求,并有利于提高服务区利用效率。I类服务区是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