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关于新时代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项目有序高质量推进,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县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标后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查纠并举”的工作思路,按照"整治一处、震慑全部”的要求,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标后执法检查,充分运用信用评价、联合执法、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加强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强化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各方主体责任,推动全县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组织领导成立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银保监监管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协调调度工作。组建专项整治综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其组成人员为: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银保监监管组及相关行业部门执法人员各1人(必要时聘请设计、监理、跟踪审计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三、整治重点针对2020年以来实施的各级政府投资(含国有投资)项目,重点整治合同订立和履行、建设标准和规模控制、工程施工和监理、资金使用和管理等问题。具体包括:(一)中标人是否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是否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三)招标人和中标人合同是否在约定期限内签订,合同订立是否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合同是否报有关部门备案;(四)项目变更是否按程序规范审批;(五)中标人是否存在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六)项目开工是否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七)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I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人员到位率是否符合规定;(八)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是否为专款专用,是否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九)是否及时办理竣工验收、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并及时到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十)其他涉及招标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四、整治方式()全面清理自查(2022年6月-7月JJ各项目业主要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安排专人对照本次整治内容进行全覆盖摸底自查。建立台账(附件2),对清理排查出的问题一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并按要求整改,形成自查书面报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并抄送县发展改革委。(二)重点核查研判(2022年8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对本行业项目进行全方位核查和重点研判,对各建设单位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认真剖析,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民生项目,对发现的重大重点问题逐一核实并及时进行指导和纠正。(三)联合执法抽查(2022年9月I,由组建的专项整治综合执法检查组,通过巡查工地现场、查看施工进度、检查施工日志及监理日志、核实人员情况、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开展集中抽查检查。建立抽查台账(附件3),如实记载发现的问题线索。对能及时整改的立即督促整改,对查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用评价及相关处理。各行业项目抽查数量不低于项目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四)总结整改落实(2022年10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本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全部问题督促各建设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同时,要对本行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堵塞漏洞,提炼经验做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行业主管部门须于专项整治结束后5个工作内将书面总结报县发展改革委,县发展改革委及时汇总形成专项报告后报县人民政府。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专项整治是严格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强化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和和舆情引导,充分彰显全县在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的坚定决心,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向社会公示整治重点,大力开展行业警示教育,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增强相关市场主体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直面问题,严肃处理。对认定有违法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及时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o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禁入制度,取消其投标资格;被列入信用重点关注名单的企业,信用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纳入监管部门及专家综合评审的依据。县纪委监委对工作开展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搞形式走过场、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等情况要严肃问责。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招标投标各责任主体的"一把手”为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确保问题排查彻底、整改措施详实、整治效果良好。县发展改革委:负责专项整治的统筹、指导、协调等工作;县公安局、银保监监管组:配合专项整治的侦查、调查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检查组提供资金拨付等相关票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等):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标后活动的监督执法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管、整改等工作。请以上单位于8月25日前将参与综合执法检查的人员名单按附件1的格式传*。附件:1.参与综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单2.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项目自查汇总表3.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项目抽有情况表附件1参与综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单位名称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备注附件2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项目自查汇总表单位:万项目业主:序号项目名称中标人中标价合同价合同签订时间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进度结算价自查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情况附件3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项目抽查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及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存在问题概述违反的条款内容承诺完成整改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