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分红协议书.docx
干股分红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鉴于乙方运用其在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为甲方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尽到极大贡献,为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倡导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甲方经公司创始股东同意,拟通过本协议,授予乙方具有分红意义的干股股份。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一、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干股:指公司名义上的分红比例,干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享有表决、同比增资、资产分配、公司清算等资本股份权利,不能转让与继承。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3、净利润:指在利润总额中扣除公司所有费用、税金后公司的利润留成。干股持有者的利润分配权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效,干股挣有者离职时,不再享有本协议项卜干股权利。二、分配方式: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根据乙方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每年分配给乙方共%的干股,即甲方在扣除应交税款后,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分配给乙方。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公司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3、甲方应在次年月_日前,将分红款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4、乙方取得的虚拟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5、乙方取得的甲方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产生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其作为干股持有人并非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所持有的干股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其不享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乙方不得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干股(分红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转让、还债等;于此对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义务也不得要求乙方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6、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当年的分红截止到解除合同当月计算出平均值,乘以当年乙方工作的月份为当年最终分红利润。7、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时,仍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三、权利义务:1、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3、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4、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四、协议期限:1、本协议期限为年,自_年_月一日至_年_月一日届满。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T股分红协议。五、协议解除情形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六、保密义务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则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本协议终止后,保密义务仍需履行。七、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规定。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