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壹文秘!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第壹文秘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壹文秘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XX区XXXX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docx

    • 资源ID:127746       资源大小:15.54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XX区XXXX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docx

    XX区XXXX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济宁市XX区XXXX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适用本制度。第三条政策法规科负责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在做出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时,对情况复杂、涉案金额大或者对行政相对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政策法规科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等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的内部执法监督制度。第五条我局作出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三)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四)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五)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六)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除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都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第六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行政执法事项的承办科室、单位(以下简称“承办机构”)应当将以下材料提交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二)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文本;(三)与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的证据材料;(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文件;(五)经听证或者第三方评估、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鉴定结论等材料;(六)政策法规科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情况说明应当载明基本事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适用行政裁量权的情况,调查取证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七条案件材料提交不完整的,政策法规科可以要求承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说明或补充材料。第八条政策法规科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下列内容:(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二)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三)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五)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八)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第九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为主。案情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政策法规科可以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进行研究论证。第十条政策法规科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一)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的,作出同意的审核意见;(二)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提出继续调查或不(三)对适用法律不准确的,提出变更意见;(四)对程序不合法的,提出纠正意见。第十一条政策法规科在收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送审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行政执法决定复杂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第十二条政策法规科审核完毕后应当制作法制审核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连同案卷材料退回案件承办的科室、单位。第十三条承办机构收到法制审核意见书后,应当及时研究,对合法、合理的意见应当采纳。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政策法规科申请复核,政策法规科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经复核,仍不同意审核意见的,应当及时提请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规定,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注意事项

    本文(XX区XXXX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docx)为本站会员(p**)主动上传,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