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docx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一、寄宿及退宿制度1、入宿学生填写入宿登记表交所在班主任签字,由公寓管理员审批后到学校财务科缴纳规定的住宿费用后方可入住。2、学生住宿的房间、床铺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3、退房须提出申请,由家长签字,班主任批准。填写“退房物品清单”(损坏照价赔偿)后由管理中心备案方可放行。4、年级寄宿生班主任有权力决定是否取消寄宿生的寄宿资格,并报公寓管理员备案。二、请假与接待制度1、鼓励寄宿生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留校学习。双休日、节假日留校的学生离校,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程序为:填请假单(注明原因)报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再报所在年级寄宿生班主任签字同意,最后将请假单报公寓管理中心存档备查。固定留校的毕业班学生和外地学生,开学初要由家长填写留校申请单,报管理中心核批,公寓管理中心存档备查。2、平时寄宿生不得随意离校,确实需要离校处理个人事宜必须经年级寄宿生班主任同意临时外出请假单地;双休日、节假日不回家的同学按正常作息时间安排学习、休息和活动,不得私自外出。节假日、双休日经批准回家的同学务必于上课前一天下午5:OO前返校。3、因病不能参加晨练或不能上课要卧床休息,必须事先出具医生病情证明或事后补会相关手续。4、白天上课时间没有特殊事不得回寝室,特殊情况须班主任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5、寄宿生晚自习每人有固定位置,寄宿生晚自修时间内不得私自离开教室,到其他地方学习或游玩。晚自修时间内不得看亲书、闲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6、每晚熄灭灯前室长要向班主任汇报人数。7、家长与学生见面一般在星期日下午(星期日中午12:00-5:00),经登记后方可入内。8、为保证学生安全和教学秩序,寄宿生晚自修时间概不会客。9、统一熄灯后,不得借助其他任何照明工具学习或处理内务,不讲话也不得对公寓内部或外部接听电话(原则上要求炸灯后电话一律挂断),为他人和自己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10、提前起床早读不得影响他人休息,熄灯之后不得外了自找地方学习。三、安全保卫制度1、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家长、亲戚、非寄宿生进入宿舍。2、不得翻越学校围墙进出校园、不得翻越公寓围墙或从其他非正常通道进出公离。3、晾晒被褥不得擅自进入室外平台,要在专门晾晒处。4、不在楼道走廊上及寝室内跳跑、打闹或喧哗、起哄;不得将球及哑铃等其他体育器具带入寝室。5、严禁吸烟(包括公寓管理人员、教室、家长)、点蚊香、点蜡烛、点酒精灯、烧纸等。不得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进入宿舍。6、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乱拉灯头,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电器设备。7、爱护消防设施,不要随意触摸来火器材。8、遇有火情、突发情况要冷沉着,及时报告,不得拖延。9、不得擅自占有他人物品,严禁将他人私有财产、物品窃为己有。10、宿舍内不得存放现金,少量现金随身携带,其余现金存放银行或老师保管,随用随取、贵重物品不得带不能超过宿舍和教室。11、发生失窃事件或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老师或保安汇报。四、物品摆放和常规检查制度1、个人物品一律按规定摆放在指定部位。2、每位宿舍成员除整理好自己个人内务外,每天各宿舍要安排专人整理内务,每天2次,分别利用晨练时间和午休后时间,值日生对宿舍内公共卫生负总责。3、发现公寓内有设施损坏,及时向公寓管理员报修。4、每个宿舍每天上午、下午至少抽查一次内务情况,结合寄宿生其他常规,每天公布一次各宿舍检查评比结果,并将结果计入所在班级的常规检查评比总分中。每学期至少表彰一次文明宿舍,对于学期评比排名落后的宿舍将做出相应的处理。5、晚自习在教室内不吃零食,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晚自修结束时值日生要及时清扫教室,关锁好教室门窗,因寄宿生的违纪行为导致所在教室在常规评比时扣分,由寄宿生本人和其所在班级负责。6、尊重公寓管理中心的所有老师和工作人员。同学间团结友爱。7、室长为该宿会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宿会的各项工作,宿舍成员要从安排,听从指挥。8、家长不要溺爱自己的孩子,生活上低要求,做人、学习等方面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绝不允许搞特殊化。9、公寓管理中心将设立公示栏每天及时公布各宿舍检杳评出结果,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并发布各种服务信息。10、违反上述条例的寄宿生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所在班级、宿舍及其个人常规分数、口头警告、公开点名批评,取消住宿资格、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及开除等相关处分,构成违法的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11、暂行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校长室,校长定委托学生部下属的公寓管理组织实施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