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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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YFG-2024-XXX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本森林防火禁令。一、禁火期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二、禁火区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翦林地边缘30米范围均为森林防火区。三、禁火规定森林禁火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区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四、责任追究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森林公安机构和林业主管部门按职责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五、火情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报告。源城区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762-3332270。源城区森林警察大队报警电话:0762-3316273。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