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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助保险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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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助保险说明.docx

    保障计划的解释与说明一、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险计划1 .投保条件:凡年满16至60周岁的在职女职工,q体健康者均可参加(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2 .投保本互助保障计划要求每一单位申请投保的人数必须满20人,且不少于全体女职工的60%方可投保续。3 .本互助保障计划的保险期限为两年,中途不得退保,保险期满后不退还保险费,办理续转手续时需要再次缴纳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自保险期满之日起15Fi续保的,可免除90天的观察期。4 .会员缴纳互助费的标准是每份36元。在同一保障期内职工最多可以投保2份本计划,且同一单位女职工参加份数应一-致。5 .投保女职工保险之前不检查身体,所以有90天的观察期。被保险人在保险计划生效之日起30天后90天内(含本数)发现患有女工8种特殊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的,可以一次性领取慰问金500元,不再享受领取互助金待遇,保障贲任终止。6 .在互助保障生效90天(不含本数)后,会员首次发现患有上述8类疾病对应的-种或多种原位癌时,可以一次性领取I(XX)元慰问金,不再享受领取互助金待遇。7 .本计划的保障范围(以下8类):(I)原发性子宫颈癌(3)原发性子宫内膜癌(5)原发性乳腺癌(7)原发性子宫肉瘤(2)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4)绒毛膜癌(6)原发性外阴癌、阴道癌(8)原发性卵巢癌8 .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的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本人,不允许是家属或是其他人。9 .在互助保障期生效90天(不含本数)后,会员首次发现患有上述8类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的,可以领取以下3项互助金:(1)领取1万元的治疗费用互助金。(2)根据住院时间按每月800元标准领取,最多可以补6个月的生活补助金:住院不满一个月的按照400元标准领取;在互助保障期内多次住院治疗的,按照累计住院天数除以30天计算实际领取互助金的时间。(3)首次住院治疗的,可以一次性领取2000元的康复修养互助金。备注:问题1女_匚保险的受益人必须是本人问题2参保女工保险不用检查身体,观察期为90天问题3女工保险主要保障范围为恶性肿瘤,并非妇科疾病问题4在同一保障期内职工参保份数必须一致二、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1 .投保条件:凡年满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号体健康者均可参加。(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2 .投保本保障计划要求每一单位申请投保的人数必须满50人,且不少于全体职工的50%,不到5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加。3 .本互助保障计划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障期满后,无论会员是否已享受互助金待遇,所交纳会费不再返还。4 .互助费的标准分为4个不同档次:分别是26元、50元、74元、100元。对于高危行业的职工缴纳互助费的档次分为32元、62元、93元、【24元。高危行业包括井下采矿、隧道施工、高空作业、山地地质勘探考察、海上勘探考察、境外劳务输出等。5 .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因意外伤害出险,可以领取以下四项互助金:(1)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领取身体伤残互助金。(2)会员因工伤或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住院治疗的,根据缴费档次不同最高领取180天的生活补助互助金;需多次住院治疗的,可累计住院时间。(3)根据住院时间按日领取最高不超过180天的住院补助互助金,因伤情不稳定断续住院治疗的,不累计计算住院治疗时间。(4)会员因工伤或H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死亡,可以一次性领取身故和丧葬互助金;或者经抢救无效后在180天内身故,符合第2、3条规定的也可以领取相应的互助金,互助保障待遇终止。备注:问题1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然地、非本意的使会员号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条件(例如:烧伤,在祸等)。问题2意外伤害保险不分是否因工作关系受伤还是个人行为受伤。问题3会员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住院治疗的,可以领取住院和生活补助金。三、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1 .投保条件;凡年满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年的临时职工)。2 .投保本互助保障计划要求每一单位申请投保的人数必须满20人,且不少于全体职工的60%方可办理投保手续。3 .本互助保障计划的保险期限为三年,保险期满后如果被保险人自保险期满之日起15H内续保的,可免除90天的观察期。4 .互助费的标准为66元,最多可以投保四份,且同一单位职工参加份数应一致。5 .本计划的保障范围(一卜I1.类)(1)急性心肌梗塞(2)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3)恶性肿痛(4)慢性肾衰竭(尿毒症)(5)重要器官移植(6)白血病(7)颅内原发肿瘤手术(8)严重烧、烫伤(9)截瘫(IO)多个肢体缺失(三)严重运动神经元病6 .职工重大疾病保险的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本人,不允许是家属或是其他人。7 .参加本计划的待遇(I)首次参加本计划的会员30天后90天内(含有本数)患有上述11类重大疾病的种或者多种的,可以”次性领取慰问金500元,不在享受领取互助金待遇.(2) 90天后发现患有疾病的可以领取500()元的治疗费用互助金(3)患病超过一个月的,可以一次性领取1500元的修养康复互助保障金。(4)按照住院治疗时间每月领取600元的生活补助互助金。最多6个月;住院不满一个月的,可以按照300元的标准领取不足月的部分生活补助互助金。备注:问题I大病保险的受益人必须是本人问题2参保大病保险不用检查身体,观察期为90天问题3在同一保障期内职工参保份数必须一致四、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1 .投保条件:凡其子女未满18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2 .投保本保障计划要求每一单位申请投保的人数必须满5()人。3 .本互助保障计划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障期满后,无论会员是否已享受互助金待遇,所交纳会费不再返还。4 .互助费的标准为50元一份,最多可以参加4份本计划。5 .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了女因意外伤害出险,可以领取以下4项互助金。(1)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领取身体伤残互助金。(2)会员的子女在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的,根据其住院治疗时间的不同,可以按照每月800元的标准领取康复照顾互助金,最多可以领取6个月,住院不满一个月的,可以领取500元的不足月部分康复照顾互助金。(3)根据住院首次治疗超过15天(含15天),可以一次性领取2000元的住院医疗费互助金。(4)会员因工伤或日常意外事故导致死亡,可以一次性领取身故和丧葬互助金2000()元;或者经抢救无效后在180天内号故,符合2、3条规定的也可以领取相应的互助金,互助保障待遇终止。备注:问题1未成年子女不用缴纳会员费问题2未成年子女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住院治疗的,可以领取住院和生活补助金。五、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意外)1 .投保条件:凡其子女未满18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2 .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3 .本活动保障期为一年,期满续保另办手续。保障期满后,无论会员是否已享受互助金待遇,所交纳会费不再返还。4 .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95元,交纳会费后互助保障期在约定时间统一生效。互助保障期一经生效中途不得退出本活动。5 .会员所在单位应提供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书面告知其是否属于本活动列明的高危行业。6 .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只允许参加一次本活动,超出次数视为无效。对已参加活动的单位,本年度内新增人员参加活动原则上将在卜.一年度本单位续保时统办理7 .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在约定生效的互助保障期开始之日起,按照不同保障贲任执行相应的观察期。互助保障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日(含本数,卜.同)内维续参加本活动将不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超过15日后续保仍须执行观察期。8 .为保证会员权益公平性,对从事井卜采矿、隧道施工、高空作业、山地地质勘探考察、海上勘探考察、境外劳务输出等高危险行业的职工,参加本活动在享受领取互助金同等权益时,交纳会费标准相应调高5元。(一)、住院医疗保障待遇和相关规定I.会员因病住院治疗(含急诊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且其住院前留观治疗费用并入住院费用的),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最高不超过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会员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多次住院治疗的,只能领取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2 .会员因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或门诊慢性病治疗的,并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机构批准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范围内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最高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50%领取门诊特病互助金。会员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只能累计领取次门诊特病互助金;3 .根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中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或称:重大疾病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于超过当地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在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范围之内,会员可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规定的职工自付部分医疗费的60%领取互助金,最高不超过5000元。会员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只能领取一次大额补助互助金:4 .会员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机构批准转外地治疗的,在申请本活动第四条第一款1一3条所列各项住院医疗互助金时,应在本活动规定的互助金领取标准基础上扣减10个百分点,即基本医疗互助金领取标准为60%,门诊特病互助金领取标准为40%,大额补助互助金领取标准为50%;5 .首次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在互助保障期生效30日(含本数)内因病住院治疗的,不享受领取互助金待遇。会员参加本活动后在3。日观察期内住院治疗,并且出院日期已超过本活动规定的30日观察期时,会员可以按照观察期后实际住院治疗天数占此次住院治疗的总天数的比例计算会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按照第四条笫一款的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6 .会员因病住院治疗,在出院之前互助保障期满,且没有继续参加本活动的,按照会员互助保障有效期内实际住院治疗天数占此次住院治疗的总天数的比例计算会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按照第四条第款的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X意外伤害保障待遇和相关规定1 .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最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20.(X)0元:如果会员自遭受意外伤害之R起18()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照第180日的身体伤残状况领取伤残互助金。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身故时,或者自遭受意外伤害之H起180R内因同一原因身故,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30.000元:2 .会员在因病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最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30,000元;如果会员自遭受意外伤害之R起18()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照第180H的身体伤残状况领取伤残互助金。会员因病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身故时,或者自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50,000元:3 .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领取伤残互助金后,在互助保障期内继续享受意外伤害保障待遇。布同一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发生一次或多次意外事故、烧烫伤,其领取的伤残互助金累计不超过30000元(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另行计算,累计限额50,000元):4 .参加本活动属于列明高危险行业的职工必须事先声明,否则在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或身故时,将按照规定互助金支付金额的85%领取互助金。(三)、下列原因,会员不享受本活动的保障待遇一、发生以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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