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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居房购房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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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居房购房申请表.docx

    附件1僧州市安居房购房申请表僧州户籍居民家庭(含洋浦)、非本市户籍稳定就业外来务工家庭、引进人才申购适用姓名性另U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职务婚姻状况现居住地址家庭人口户籍所在地取得本市户籍时间首次缴纳本市社保时间累积缴纳本市社保总月数是否在我省拥有自有住房否口是口,住房面积平方米是否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是口否口是否已配租政策性租赁住房是口否口是否申领过补贴是口否口已领取补贴金额家庭成员称谓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申请人懒斓或单位审核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申请人配偶鼬枪婵位审核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审批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申请须知一、填表说明1 .申请人填表前请认真阅读申请须知,并按说明要求如实填写。2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时请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炭素笔,涂改处须按手印认证。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符合申请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表格填写注意事项: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已购买政策性住房的不具备购房条件。5 表中需填写的各项数字均为阿拉伯数字。6 婚姻证明文件所指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等。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指户口本上的住址,现居住地详细地址须填写地址所在街、门牌号、住宅区名称、栋号、房号。7 B类表仅适用于僻州户籍居民家庭(含洋浦)、非本市户籍稳定就业外来务工家庭、引进人才申购使用。二、购房条件在本市城镇从业的居民家庭,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且无购房记录,可申请购买新建型安居房或补贴型安居房,二者只能选其一。8 .家庭成员在本市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可申请购买新建型安居房,不能申请购买补贴型安居房。9 .符合购买补贴型安居房的,购房完成后,即可申请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型安居房的,不享受购房补贴。三、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 .僧州市安居房购房申请表;2 .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口木及身份证;3 .申请人婚姻证明材料;4 .住房情况证明(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是否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证明;或本市户籍异地工作由工作单位开具是否享受保障性住房证明等);5 .诚信承诺书;6 .社保、人才证明等其他材料。四、安居房购房资格审查经资料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隙中心批准,并核发安居房准购通知书(以下简称准购通知书),准购通知书一年内购房有效。五、配售方案明确资格市住房保隙中心负责定期对已取得准购通知书的申请人购房需求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并根据房源情况和申请人情况统筹制定配售方案。经市政府同意,通过轮候或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配售资格和房号。六、违约责任1 .对骗取及重复享受住房保隙政策的,购房补贴予以全额追问。2 .对违规转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购房补贴予以全额追回。3 .对购房申请人两次均按约定的办法及程序选定配售房号后,因自身的原因未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房买卖合同的,取消其申购资格。4 .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购买安居房的,由市住房保隙机构驳回其申请,且5年内不再受理其安居房申请。已经承购安居房的,应当责令申请人腾退住房,由市住建部门或者其指定单位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回购该住房,市住房保隙机构不再受理其购买安居房申请。因骗购安居房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5 .对购房人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住房条件等真实情况,骗购安居房或未达到承诺服务年限终止服务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退回安居房,并列入个人征信记录,同时抄告其所属单位和相关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公开曝光。七、登记交易管理1 .购买补贴型安居房、新建安居房,市住建部门在办理网签备案登记时需在备案合同上注明“安居房(共有产权住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预告登记、抵押登记、不动产权登记时,须在不动产权证上注明房屋类型为“安居房(共有产权住房)”。2 .安居房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僧州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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