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安全操作规程.docx
仓库管理安全操作规程1、仓库内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2、仓储管理人员应保证库存物资和仓储安全.没有特定的仓库管理者,该仓库使用公司的第一责任人负责。3、仓库管理人员应通知本仓库保管物资的性能、特点、保管知识和不能与其同仓库保管的其他物资的品名、性质、分类、保管等业务知识。要熟悉安全防火制度,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方法和报警.4、装卸物资的人应了解装卸物资,防止野蛮装卸,以防搬运过程中物体受伤事故。使用机械装卸时,必须执行起重机械作业的相关规定.5、装卸易燃招爆、化学危睑物品时,应轻拿轻放,严防振动、冲击、重压、摩擦、倒置、倒苦、装卸器具摩擦碰撞造成火花危害.6、装卸工作结束后,仓库管理人员应检查仓库区、仓库,确认安全后方可罔开。7、易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在显眼的地方注明存储物品的名称、性能和灭火方法。8、易自燃或遇水分解解的物品应在温度低、通风良好、空气干燥的地方储存,并定期检查,严格控制湿度和温度。9、库存物品应分类,堆积、储存货架,码放整齐.堆放面积不得超过100m的堆放和堆放间隔不得小于Im的架子和架子间隔不得小于0.5m堆放、架与墙、梁、柱间距不得小于OSm;面对仓库门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m;严禁堵塞仓库门、主要通道和消防设施.10、凡物入库前,仓库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火种等危险性,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包装容器是否牢固、密封.发现品名不符时,包装容器损坏、缺损、变形、物品变质、拆卸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I1.仓库进出货物后,应及时检查、清理和处理遗留和散落在操作现场的危险品.对于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油纤物品或拆卸过的可燃包装物,应存放在安全场所,并定期处理,不得存放在仓库内.12、仓库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采用水采暖,其散热器、采暖管道储物距离不得小于0.13、仓库内的电器设备必须有操作证的电工安装、检修、维护保养.电工应严格执行各种电气操作规程和油炸工程的安装标准.14、仓内动力设备线、照明线应按有关规定设计、安装和使用。严禁在仓库天花板内铺设线路,严禁在仓库内乱拉临时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过安全负荷。15、仓库内不得使用明火、碘铝灯、阳光灯、移动灯具.只能使用不超过60W的白炽灯.照明灯具下不得堆放物品.垂直下与储物间隔不得小于05m.严禁任意延长灯具线条。到处挂.保管人员离开仓库时,必须关闭仓库内的所有电源.16、仓库内不得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值班室,仓库内不得设置熨斗、烙铁、电加热器、电炉等电加热器具和电视、交流广播、冰箱等家用电器.17、仓库区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的仓库区内严禁使用炉子加热烹饪.如果仓库内因维护等需要若火,请先由相关部门批准.只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才能起火。18、仓储消防安装,安装器材,负责人管理,负责检查、更换、添加,保证完全有效.严禁侵占、埋入和挪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措施。19、消防器材应安装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和垃圾.20、仓库区消防车道、仓库内安全出口、疏散楼悌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