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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违规作弊行为及处罚规定(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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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违规作弊行为及处罚规定(2024年).docx

    考试违规作弊行为及处罚规定一、法律法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一)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贡任:(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三)抄袭他人答案的;(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口起施行。一、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条文】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警示案例1、考生某某,2022年6月7口,在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数学”科目中,携带智能眼镜进入考场,乘监考人员不注意,使用智能眼镜将试题信息通过拍照发给场外人员,获取试题答案,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七十九条第二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第三款二、三项的规定。2、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七十九条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给予报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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