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壹文秘!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第壹文秘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壹文秘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大学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docx

    • 资源ID:1046154       资源大小:10.31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大学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docx

    XXXX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和推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舆论氛围,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合肥经济学院新媒体,是指以学校及校属各单位、各级团学组织的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其官方平台运行的微博、微信、抖音、B站、QQ工作群、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等各类新媒体平台。第三条校园新媒体平台是学校新闻舆论以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阵地,必须从学校工作全局出发把握定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要从有利于学校内涵发展、大学文化传播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角度出发,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二章管理机制第四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第五条按照党管媒体原则,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统筹规划全校新媒体建设发展,研究制定管理政策,统一管理、协调全校新媒体运营状况等。第六条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分级管理。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APP移动客户端为一级平台,由党委宣传部统筹管理。各单位(部门)官方微博、微信和具有工作性质的微博、微信为二级平台,由各二级单位或职能部门负责建设及运行管理。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二级和三级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第一责任人,新媒体平台管理员(应为本单位在职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第七条校内新媒体平台应遵循“先批后建”的原则,由所在单位报送党委宣传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建设。第三章新媒体备案审批程序第八条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新建各类新媒体平台前须填写合肥经济学院新媒体审批(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主办部门研究同意、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第九条新媒体账号名、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宣传部备案。第十条禁止任何个人未经学校审批,擅自以合肥经济学院及所属各单位、各级团学组织及工作项目的名义开通注册各类新媒体账号。第十一条本办法公布前已开办的新媒体平台,须补充填写合肥经济学院新媒体审批(备案)登记表并于本办法公布后一周内提交备案表。第四章新媒体信息发布与管理第十二条新媒体应用与运行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官方新媒体主要发布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学校、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服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和发展,宣传学校的发展成就,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第十三条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并严格遵守,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必要时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评论中有违法及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要及时向主管校领导和宣传部汇报,并与新媒体平台服务运营方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第十四条各单位新媒体发布信息需实行三审制度,即管理员(责任编辑)一审、本单位指定专人二审、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三审。第十五条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授权,各级新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信息内容。第十六条校园各级新媒体在管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发生舆情危机时,应主动予以正面回复,积极疏导,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重大事件、紧急情况或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新媒体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各单位负责人和党委宣传部汇报,并与新媒体的注册平台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新媒体,学校有权责令其关闭,并追究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和管理员的相关责任。第十七条学校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统一发声,做好信息报告、新闻发布、澄清事实等工作,涉事单位要做好配合及相关事件处置工作。第十八条个人用户在学校校园网络公共平台上发布的言论,或使用学校的IP地址发布的言论,以及个人在自媒体(微博、微信等)发布的言论,内容由作者自行负责。如造成不良影响,校方将追究发布者责任。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用户,依照新闻管理部门、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第十九条各级新媒体利用新媒体直播形式开展新闻宣传前,须报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

    本文(大学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docx)为本站会员(p**)主动上传,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