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2014版).docx
《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2014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2014版).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2014版)为促进社会稳定,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特推出本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第一条凡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会员,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年龄在十八至六十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的工会向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当地办事机构申请参加本计划。第二条本计划保障期限为一年,自交纳保障费后的次日零时起到期满二十四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第三条每名会员的保障金额最高为柒万伍仟元,由会员或其所属单位在此限度内选定。第四条保障费根据会员所从事的行业、工种分别确定(详见附表一)。保障费必须于保障期限开始前一次交清。每名会员缴纳的保
2、障金最低为每份20元,每份保障金壹万伍仟元。第五条会员在保障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在180天内死亡的,本会给付保障金全数。第六条会员在保障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永久性残疾的,办事处根据残疾程度(见附表三)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障金额。第七条会员在保障期限内,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本会均按第六条给付保障金,但给付的保障金累计达到保障金额全数时,保障关系终止。第八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会员死亡或残疾,本会不负给付保障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障人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障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三、被保障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障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西省 职工 保障 互助 团体 人身 意外 伤害 计划 2014
